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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方式流程分析 安科瑞 徐佳

时间: 2024-01-03 19:11:39 |   作者: 半岛全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了《关于组织并且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组织并且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

  要坚持市场方向,要加强政策衔接,有规范透明实施。规范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方式流程。

  代理购电是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以代理方式从电力市场进行购电。

  传统模式下,电网企业是作为购买方向发电企业购电,然后,再作为销售方向用户售电,用户购买的是“电网企业的电”,价格按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的目录电价执行,获取的是购销差价;代理购电模式下,用户购买的是“发电企业的电”,价格按市场形成的价格执行,没有了购销差价。只不过,该购电行为不是由用户完成的,而是由代理人电网企业代自己实施的。

  自2015年中发9号文出台以来,国家发改委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思路,深入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全面完成了输配电价改革工作,逐步放开发用电竞争性环节价格,稳步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今年以来,我国煤炭、电力消费迅速增加,供需持续偏紧,煤炭价格大大上涨,能源供应紧张环境下,电力市场发现价格、引导用户合理用电的作用还未充分显现。

  为了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加速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国家发改委研究出台了1439号文,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形成机制,一方面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进入市场,另一方面推动工商业用户全方面进入市场。考虑到我国有近5000万户的工商业用户,一次性全部进入市场很难,为了确认和保证电价改革政策平稳实施,国家发改委研究制定了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对于尚未立即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暂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当用户具备自主进入市场的时候能选择进入市场。通过建立代理购电机制,一方面不会影响用户的用电方式,确保用户在无能力无条件进入市场的情况下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另一方面代理购电的用户能够通过电网企业实时感受市场价格波动信号,合理调整用电行为。

  新政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后,用户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进入电力市场,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参与市场),按市场形成的交易电价顺加输配电价、政府基金及附加后,根据分时用电和两部制电价情况交纳电费;也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按电网企业公布的电价缴纳电费。

  平台配合我司预付费智能电表,做到一户一表、远程自动抄表、电费预充值、电表实时计量扣费、欠费自动跳闸。

  可以对每个租户或者商铺根据供电局给出的指导电价设置用电单价。不仅支持单一电价,也可支持多时区多时段的尖峰平谷电价。用户先充值再用电,电表根据设置的电价实时计量扣费,余额扣完电表自动跳闸,充值自动上电。平台自动抄表,每户每月用电量和电费都清晰可查,帮助物业统计用电情况。

  比如12月份的电价能在11月份就知道,这时针对预付费电表就需要在月底调整电价,在预付费系统中可以批量修改电价,同时一般电价都是在每月1号零点修改,为了方便物业操作,还可设为电价下发时间,到时自动将电价下发给电表。

  2.支持双向有功、无功电能计量,并支持两套时段表、4个时区、14个日时段、4种费率的复费率电能统计;

  5.支持充值记录存储包含充值时间、充值金额、当前用电量及充值后剩余金额;

  8.液晶中文显示,背光延时关闭时间可设;液晶除显示电参量、电能值外,还可以显示当前余额、电价、报警金额等预付参数;

  13.预付费功能:支持金额充值和电价设置(电价可设尖峰平谷四个电价,可实现分时计费功能,电价可精确到0.0001元);支持余额不足报警、预跳报警、欠费报警、和赊欠上线报警四级报警、预调报警可临时断电,断电时间可设置。

  14.时控功能:支持8个日时段设置,电表每个时段可分别设置为跳闸或合作状态。

  15.负控功能:支持总功率越限报警;支持恶性负载识别功能;支持恶性负载跳闸后自恢复设置,等待恢复时间和可恢复次数可设置,达到赊欠上限后强制断电;

  16.负荷保护功能:支持总功率越限报警;支持恶性负载识别功能;支持恶性负载跳闸后自恢复设置,等待恢复时间和可恢复次数可设置,达到赊欠上限后强制断电;

  17.强控功能:电表可实现人为强制控功能,可在线路出现异常故障后,人为操纵分合闸状态。

  新能源有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将是大势所趋。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另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提升电力市场对高比例新能源的适应性。随着新能源逐步由发电装机增量主体发展为存量主体,鼓励支持其持续发展的手段将逐步由政策转向市场。

  我司也积极做出响应电改政策,及时推出相应解决方案,帮助物业或转供电单位应对一直在变化的电力市场行情。

  [1]〔2015〕9号《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3]〔2022〕1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