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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运用已中止专利也是冒充专利 隆化一公司因而被查办

时间: 2024-04-19 04:28:15 |   作者: 成功案例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张光亮,通讯员杨国利、陈士强)因未交纳专利年费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布专利权中止通知书,但是商家仍持续出售标示失效专利号的产品。近来,隆化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在冲击冒充专利法律举动中,查办一同冒充专利案。

  3月13日,隆化县商场监督管理局法律人员依法对坐落某二期商业的隆化县某某有限公司进行全方位查看,发现其出售的某品牌敞开式负荷开关外包装盒上标示“专利产品”及“ZL200630***”字样,盒内的敞开式负荷开关阀上刻印有“Ue:AC380V Ie:32A 专利号:ZL 200630***”等内容。

  法律人员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得悉,该敞开式负荷开关专利权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布专利权中止通知书:专利权人未缴年费,该专利权于2009年9月20日中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许中止后,持续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示专利标识,或许未经许可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标示别人的专利号,将被认定为冒充专利。

  对此,法律人员责令当事人立马中止出售失效的专利产品,并请求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查询。现在,此案正在查询办理之中。